在头条上孝顺父母影响夫妻感情的说说,有女人写情感类文章孝顺父母影响夫妻感情的说说,理直气壮的说“让我赡养你的爸妈,这怎么可能孝顺父母影响夫妻感情的说说?知道吗,这是违法孝顺父母影响夫妻感情的说说!”说《民法典》有明确规定孝顺父母影响夫妻感情的说说:女婿可以不赡养岳父母,儿媳妇可以不赡养公婆。
有学问的人,还能把《民法典》理解偏了。
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可以不赡养对方父母并没有错,但在解读时应该理解:按照法律规定,虽然女婿不具有赡养岳父母、儿媳也可以不赡养公婆的义务,但ta具有辅助的赡养义务。
婚姻生活中,夫妻本是一家人,你爱丈夫,怎么能和他的亲人对立起来?一家人互相关爱、共同面对人生风雨,对增进夫妻感情很有好处。因此,在必要、有条件的情况下,不要把“你爸你妈我爸我妈”非要拎得那么清楚。
你用心对待对方的父母,爱情更牢固
有人说“你如果要求我赡养你父母就是违法”,我认为这要看是怎样“要求”。
如果ta用全部的家庭财产不经过你的允许去赡养自己的父母才是违法,如果ta只要求支出自己家庭财富的那一部分,就不应算违法。
法律是要遵守,但各家情况不同,具体情况也要具体分析,要正确理解法律规定的有关条款。没有赡养义务,是因为没有血缘关系,但不等于彻底撇清“家庭关系”,在法律意义上,还是鼓励对方尽辅助赡养责任的。
我理解的民法典的法律责任是,夫妻双方家庭财产为夫妻双方共有,不是哪一个人的,赡养老人双方各自都有担责的义务,就是说女人如果赡养自己的父母,那么男人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权利。
正确解读法律法规,做到问心无愧就好
我觉得,家庭是一个整体,你可以不去为对方父母做些什么,但不要以此“断章取义”,让自己“干干净净”形同路人。
夫妻一心,其利断金。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,关怀对方父母身心健康,会让夫妻内心感到踏实温暖,这样的爱情往往更为牢固。
举个例子:
我经常去的那家理发店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。夫妻同心,共同照顾双方父母,得到了整条街居民的称赞,电视台还曾经报道过。
女主人姓王,今年58岁,人长得高大,大家都叫她“大王”,她在家排行老五,也是最小。十几年前,她父母都瘫痪在床,哥姐年龄都大了身体也不好不能照顾,她就征得丈夫同意,把父母接到身边。她没想到丈夫对自己的父母照顾得如同亲生父母一样,十几年来没有半句怨言,妻子看在眼里记在心上。
好女婿有很多,事迹感人(网络图片)
“送走了”岳父母后,如今他的父母也病了,“大王”就想把公婆也接过来照顾,但是老人不愿意。她就每天自己家公婆家来回跑,做好饭送过去照顾年迈的公婆,几年来如一日,也算感恩多年来丈夫的付出吧。
往往夫妻之间,你对我好,我会对你更好。
大王说,他们夫妻赡养老人的举动深深感染了孩子,现在孩子大学毕业有时间也会主动去照看爷爷奶奶,对爸妈也是特别的关心。
她信佛,家里、心里都供奉着。
她告诉我,夫妻俩在一起就是缘分,是上一辈子修来的福分,遇到困难了他“搭把手”,作为妻子的我感到温暖又幸福,我忘不了他的恩。
女婿尽心尽力照顾岳父母(网络图片)
旧时代,娶媳妇为了传宗接代、赡养公婆。当然,这都是“老黄历”了,现在时代不同,女人的社会及经济地位都极大提高,那种封建意识也都摈弃了。
“摈弃”不等于彻底废除。“传宗接代”是人类的延续行为,也是人生的一种幸福,只要换个思维方式理解就好。因为孩子是这个世界的,也是自己养育的。
赡养公婆似乎也已经成为“历史”了。现在不少人认为“如果你要求我养你爸妈就是犯法”,“你最好不要犯法”,这是多么幼稚的理解。不赡养不算犯法,但最好还是正确理解“赡养”的内涵,我认为应该是双方经济的各自负担。
家庭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,赡养老人都各自有份
仔细研读民法典,就会发现法律还是积极鼓励儿媳赡养公婆、女婿赡养岳父母的,虽然没有法定义务,但有辅助赡养义务,这里的辅助就是让夫妻关系更融合、大家庭更和谐,血缘关系的纽带更牢固,而不是“一刀两断”。
聪明的人,是不会恶语相向、将这种关系“一刀两断”的。
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。当你表现出来对对方父母特别厌恶的时候,也许老人的今天就是你自己的明天。
积极遵守法律,但不是误读、误解、误导,善心善行也是会遗传的。
因此我认为女人嫁人不仅仅只是“嫁汉嫁汉穿衣吃饭”,还有相应的责任担当。哪怕你不亲自照顾公婆,从经济上和承担家务上辅助给予对方以支持,否则别嫁,省得误人误己。
赡养老人是优良传统,近自己所能
图片来自头条免费正版图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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